小規模 一般納稅人
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是我國稅務系統中的兩種不同納稅主體,它們在稅務處理和財務管理方面存在一些差異。
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在一定標準以下,會計核算不健全,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。小規模納稅人的特點包括:1)銷售額標準:工業、修理、修配行業年收入在50萬元以下,商業年收入在80萬元以下的為小規模納稅人;2)會計核算不健全: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;3)只能開具普通發票: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;4)稅額計算方法:應繳納的稅款為全部銷售收入乘以適用稅率(3%);5)稅率:稅率為3%。
一般納稅人是指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和企業性單位。一般納稅人的特點包括:1)銷售額標準: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500萬元;2)能夠抵扣進項稅額:一般納稅人使用的是稅率,稅率分別是13%、9%、6%以及0;3)能夠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;4)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,根據合法、有效憑證核算,能夠準確提供稅務資料;5)可以申請領購和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;6)稅額計算方法:應繳納的稅款為全部銷售收入乘以適用稅率(17%或13%)減外購貨物所支付的進項稅額之間的差額。
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在稅務處理和財務管理方面存在差異,企業需要根據自身情況和業務需求選擇合適的納稅主體,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稅務處理和財務管理。如有疑問,建議咨詢專業的稅務人員或會計師。
北京樂財匯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
聯系人:王老師
熱線:15911087801
地址:北京市海淀區白家瞳尚品園1號樓